18610912766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设上海市私募股权基金带备案
新闻中心
新设上海市私募股权基金带备案
发布时间:2023-10-24        浏览次数:8        返回列表
新设上海市私募股权基金带备案

新设上海市私募股权基金带备案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三)

  • 颁布日期:

  • 执行日期:

  •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问:经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募集设立新的私募基金,在适用合格投资者标准时,针对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的投资者类型,是否需要穿透核查*终投资者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数量?
  答:目前,证监会正在制定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现阶段,基金业协会建议,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数量累计不超过200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超过50人。投资者应当符合协会关于合格投资者建议标准:
  (1)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对于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的投资者,应当穿透核查*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数量。但是,依法设立并经基金业协会备案的集合投资计划,视为单一合格投资者。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15.01.21,截至2023年仍然有效




核心提示:转让上海私募股权基金带备案、收购、新设、转让、上海、私募、证券、股权、基金、备案、转让上海私募股权基金、转让上海私募证券基金、收购上海私募证券、收购上海私募股权、上海私募、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光华soho617
  • 手机:18610912766
  • 联系人:财税法王经理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