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聊明白,多种用工模式下的shebao个税问题
认真的说,无论哪个行业的用工成本都没有建筑行业这样,受到从业的财税人员如此关注。
这一点我们从平时的税务课程或者案例中就能知道,也就是建筑行业要重点去讲人工成本,其他行业关于人工部分基本都不会去讲,而且其他行业人工成本问题很少。
今天我们就和大家一起,大概分析一下建筑行业里不同用工情况下的个税和shebao问题,让我们对这块有个大概的了解,其实在后期针对与工程行业税务方向的困惑,也就是这些地方了。
以上的三种情况里,只有第一种,建筑工程公司和工人之间是劳动关系,会直接涉及shebao问题。其它三种都不涉及该问题的。
所以说现在建筑工程企业解决shebao问题的主要方式方法,还是要用转变用工的关系的办法来具体操作,把用工转成劳务分包方式(包工头、劳务公司)
不过最近接触了一些大型的建筑公司,开始选择第二种方式(包工头代扣个税),因为汇算清缴的问题,会暴露出一部分的劳务公司虚列成本,人员多元任职问题。各位工程公司也可以适当效仿。
现在很多大型建筑工程公司用劳务分包模式是较多的,就是劳务部分都分包给劳务公司去做。
针对企业税务方面合理规划,欢迎各位一起研究并探讨。说出你们的想法,结合我们的理论。具体可以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