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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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0-14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23.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福建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第六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核心提示:招商园区返税,自然人代开,个人独资企业,个体户核定征收,灵活用工 刚发布的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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