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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发布时间:2023-10-21        浏览次数:15        返回列表
十、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十、符合条件的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

【政策名称】《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涉及税费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享受主体】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政策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办理方式】
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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