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人员。
满足《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中 人员要求,专业人员应为售电公司的全职在岗职工。
其中:
i.专业人员资质支撑材料为专业人员与售电公司签订 的劳动合同或售电公司为专业人员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企 业版)。
ii.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应为政府人力资源 与社会保障部或其授权的大型企业单位职称评定委员会颁 发的电力类或经济类职称证书。
电力类职称可包括电力电子、 机电、通信等强弱电领域。
售电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专业人员不满足《售电公司准入 与退出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人员条件的,应及时依法办理 注册信息变更手续,具体要求及流程见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