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合同管理
11.1 合同类型
1. 按照交易期限,交易合同可以分为多年交易合同、年度交易合同、多 月交易合同、月度交易合同、月内交易合同等。
2. 按合同生成方式,交易合同可以分为集中交易合同、双边协商交易合 同、优先发电合同等。
3. 根据合同用途,交易合同可以分为电能交易合同、回购交易合同、转 让交易合同、置换交易合同、委托代理协议等。
11.2 合同形式
所有交易达成均形成合同,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备同等效力。条件具备后,所有合同均应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生成电子合同。
11.3 合同内容
11.3.1 多年交易合同
1. 多年交易合同随国家计划、政府间协议和多年交易成立和生效。合同 内容须参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合同示范文本。
2. 依据多年交易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内容包括:交易主体、交易时间、 交易电量、交易电力、交易价格、输电通道、输电费用、电能计量、电量电费结算、不可抗力、争议解决、调整和违约、特别约定等。
3. 多年交易年度补充合同,可根据电力供需形势变化,每年协商达成年度交易,作为多年交易合同的细化和落实。
11.3.2 年度交易合同
1. 年度交易合同随国家计划、政府间协议和多年交易成立和生效。
2. 依据年度交易成立和生效的合同,内容包括:交易主体、交易时间、 交易电量、交易电力、交易价格、输电通道、输电价格、电能计量、 电量电费结算、不可抗力、争议解决、调整和违约、特别约定等。
3. 年度交易合同中,明确分月交易电力曲线或分月交易电力曲线形成方 式。
4. 年度合同转让交易合同依据交易结果和原合同有关约定。合同内容包 括:转让交易主体、交易期限、转让电力、转让电量、交易价格、原 转让方合同价格、补偿价格、电能计量、电量电费结算、特别约定等。 原合同依旧有效条款在合同转让交易合同中可不重复。
11.3.3 月度及短期交易合同
1. 月度、月内交易合同随交易成立和生效。
2. 合同回购交易依据交易结果和原合同有关约定。合同签订内容包括: 回购交易主体、交易期限、回购电力、回购电量、补偿价格、电量电 费结算、特别约定等内容。原合同依旧有效条款在合同回购交易合同中可不重复。
3. 月度合同转让交易合同依据交易结果和原合同有关约定。合同内容包 括:转让交易主体、交易期限、转让电力、转让电量、交易价格、补 偿价格、交易计量、电量电费结算、特别约定等内容。原合同依旧有 效条款在合同转让交易合同中可不重复。
4. 合同置换交易合同依据交易结果和原合同有关约定。合同内容包括: 置换交易主体、交易期限、置换电力、置换电量、交易价格、补偿价 格、交易计量、电量电费结算、特别约定等内容。原合同依旧有效条 款在合同置换交易合同中可不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