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10912766
首页 > 新闻中心 > 办理江苏售电公司
新闻中心
办理江苏售电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29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办理江苏售电公司

第七章 电力设施保护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 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 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核心提示:售电公司、新设售电公司、转让售电公司、收购售电公司、收转售电公司、收购转让售电公司、办理售电公司、售电软件、公示、验资报告、职称、新设、办理、转让、收购、收购转让、收转、国网、南方电网、国家电力
刚发布的文章
联系方式
  • 地址:光华soho617
  • 手机:18610912766
  • 联系人:财税法王经理
新闻分类
最新发布
企业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