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月度交易计划编制
月度交易计划为年度合同分月、月度交易合同等合同的按月汇总。应 包括交易曲线(电量及电力)、交易类型、交易时间、交易通道、计量关 口等要素。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在月度交易计划中明确输电通道上各项交易合同的执行顺序。电力调度机构应当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并保障执行。
12.3 月度交易计划执行
1. 原则上,跨区跨省交易按照合同约定曲线执行,交易执行优先级应与 安全校核调减原则保持一致。
2. 跨区跨省中长期交易和跨区跨省现货交易完成后,仍存在电网安全、 电力电量平衡和新能源消纳问题时,调度机构应急调度等手段解决。 应急调度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 月度总发电计划形成与执行:
(1)调度机构按照调度管辖范围,根据年度合同按月分解电量、电 力曲线计划和各类月度交易合同,编制发电企业的月度总发电计划;
(2)调度机构负责根据月度总发电计划,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和 机组开机方式;
(3)调度机构按照市场规则开展发电调度,执行月度交易计划;
(4)发电企业对月度总发电计划执行偏差提出异议时,相应调度机 构应出具说明,相应电力交易机构公布相关信息。
4. 市场主体对月度交易计划执行提出异议时,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出具说 明,电力交易机构负责公布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