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监督检查
第五十六条 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 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十七条 电力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配备电力监 督检查人员。 电力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公正廉洁,秉公执法,熟悉电力法律、 法规,掌握有关电力专业技术。
第五十八条 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电 力企业或者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查阅 有关资料,并有权进入现场进行检查。 电力企业和用户对执行监督检查任务的电力监督检查人员 应当提供方便。 电力监督检查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