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5 保密规定
1. 任何市场成员不得违规获取或者泄露未经授权披露的信息。市场成员 的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公开发表可能影响市场成交结果的言论。
2. 市场成员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信息保密管理制度,定期对公司员工等进 行保密培训,明确保密责任,必要时应当对办公系统、办公场所采取 隔离措施。
3. 以下属于例外情况:
(1)应司法、仲裁机构要求透露、使用或者复制该信息时;
(2)应法律、争议解决程序、仲裁程序要求使用或复制该信息时;
(3)事先获得市场成员的明确授权;
(4)为维护国家、社会公众的利益以及市场成员的合法权益;
(5)不可抗力所导致的市场成员信息公开;
(6)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公开和提供信息的情况